邻居忽悠92岁老人卖房,然后卷走所有房款 |
分类:合同文书 时间:(2022-06-30 14:06) 点击:275 |
北京律师为您分析案情 案情回顾 西安92岁的董老太在女邻居阎某的鼓动下,卖房住进了老年公寓,还将96万元卖房款交给阎某保管。但1年后阎某不再支付老人养老费用,董老太起诉后法院判决阎某向董老太返还84万余元,判决生效后,阎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,因此法院决定对阎某处以10万元罚款。而且法院认为闫某涉嫌拒不执行裁定、判决罪。 案情分析 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规定,对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、裁定的人,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、拘留的处罚;其中对个人的罚款金额,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,所以法院据此规定对拒不执行判决的闫某进行了顶格处罚,处以了十万元的罚款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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